政策红利
政策红利

人才政策

•人才基金:对生物医药等领域,设立10亿元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最高奖励2000万元。

•领军人才: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珠江人才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中山市在中央/省资助基础上1:1配套。

•特聘人才:A 档、B档、C档、D档特聘人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市级创新科研团队:基础研究类、产业化类、投融资类团队分别最高资助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


补贴奖励

• 固定资产投资:对备案投资总额≥2000万元(固投总额≥500万元)的新建项目,按固投总额的10%奖励,最高1000万元。

•租金补贴:租用厂房或办公用房,按当地同类平均租金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家,不超过3年。

•新药研发:生物制品、化学药品1-2类、中药1-6类,进入临床I、II、III期研究,最高200万元。

•研发平台建设:建设运营健康医药研发中心/产业创新研究中心,最高1000万元/项。

•营收奖励: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每家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药品进口

生物医药类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外方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额≥500万美元,按实缴金额的1-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生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10%补助最高500万元。

•生物医药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最高1000万元扶持。

•租赁/购置设备:租赁设备补贴金额最高500万元;购置核心仪器设备,按发票金额50%补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上市:A股上市(含北交所)补助700~1100万元;上市公司再融资补助100至500万元。

•药品进口:新设立且从中山港口岸开展药品进口业务的企业,按药品进口额5‰给予贴息,最高300万元/家。


补贴奖励

•仿制药产业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其在本地产业化的药品,每个品种最高200万元。
•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首次取得诊断试剂注册证且在本地产业化的二类、三类产品按研发投入50%资助最高20万元、50万元。

国际认证及产业化:

1 . 获美国FDA/EDQM认证并本地产业化的药品,每个产品最高300万元。

2. 获美国FDA/CE认证并本地产业化的三类和二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最高30万元。

•规范化管理:新通过GMP/GLP/GCP/CNAS认证的企业或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

•新药产业化:每个品种的1类、2类、3类新药分别给予8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医疗器械产业化:

1 . 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地产业化的二类、三类产品按研发投入50%资助最高50万元、100万元。

2. 创新医疗器械和优先审批医疗器械获得注册证,每个品种增加30万元奖励。



总部经济

•总部企业:新引入、新设立企业首次认定为总部企业,认定当年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同时次年按上年度地方贡献的50%奖励最高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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