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落户之日起至首个完整会计年度研发投入或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的:
企业科研办公场地按实际租金(不超40元的标准)的50%补贴3年,每年最高不超200万;
重大技术服务平台按实际租金(不超40元的标准)的50%补贴3年, 每年最高不超1000万。
摘自《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
•新设的非总部型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超500万且在南沙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最高 30元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100万。
摘自《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 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 穗南开管办规〔2020〕1号
•工业高质量发展: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租赁生产用房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或新落户没有自有厂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 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用房租金补贴,补贴年限最多3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100万元。
摘自广州市南沙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询意见稿)
•独角兽企业产业载体补助:
独角兽企业在区内租赁办公用房、工业厂房、仓库和其他用地用于主营业务或相关科研用途的, 按场地租金市场评估价格100%予以扶持,扶持期限最长3年,每年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
企业购置自用办公房产的,按每平方米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扶持金额最高1000 万元,扶持资金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摘自《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独角兽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20421,有效期5年。
• 总部经济扶持政策:
总部企业连续5年奖励,营收、纳税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的按上年度区经济贡献95%奖励,未增长的按90%奖励。
• 新设非总部型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500万以上,且上年度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区经济贡 献30%的奖励。
已设立的非总部型企业上年度在纳税总额500万以上,且上年度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的,从2017 年起给予企业区经济贡献增长部分30%的奖励。
摘自《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 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0〕1号
•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年纳统工业产值增速3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年度新增区级经济贡献50%的标准奖励。
新落户工业企业(2022.1.1后)实现投产,且投产当年纳统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按照企业投产当年年度区级经济贡献50%的标准给予奖励。
列入南沙区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20%以上,每家5万元奖励。
摘自广州市南沙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询意见稿)
•高端人才安家费最高1000万
•创业团队项目最高2000万
•创新团队项目最高800万
•高层次卫生人才安家补贴最高500万、科研补助最高60万
•博士后科研经费10万;生活补助16万;出站后安家费20万
•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本科2万,研究生4万,博士6万
•骨干及高管奖励个税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