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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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奖励  生物医药专项政策

新药研发

• 进入I、II、III 期临床试验,分别最高奖励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完成完成药物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最高奖励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 新启动临床研究的新药项目,购买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责任险保费的50%予以补助;


• 对委托无投资关系CRO/CDMO开展研发服务的,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 对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按药品注册分类标准给予最高奖励1000万元;

• 单个企业每年新药研发相关资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


医疗器械

• 新取得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证书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200万元;

• 单个企业每年医疗器械相关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国际认证及其他

• 对新取得FDA、EMA、PMDA等机构注册认证并已实现相应国家出口的,每个产品最高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500万元;

•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每品种予以最高400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 高端制剂:对国家重点发展高端制剂,单品种首个批文给予最高奖励200万元。


公共服务平台

• 新认定的市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奖励100万元、150万元;

• 获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奖励100万元、300万元;

• 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500万元;

• 获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500万元,升级为国家级的,再奖励500万元;

• 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最高补助100万元;

•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省级和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院,予以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企业引进和培育

• 新成立的生物医药项目,在项目投产前年度实缴注册资本(货币出资)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原有或新成立已投产的项目,年度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最高1亿元;

• 在本市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市产业化,按设备投资的2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本市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生产服务的,对承担委托生产任务的企业分品种予以资助,每个品种最高可达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

• 对列入年度珠海市医药健康制造业十强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医药健康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 对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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